男孩 于2006年11月13日
绕过“猥亵门”中的林嘉祥
作者:男孩 日期:2008-11-10
现在,再去纠缠或质疑结论是否公允,进而集体性地沉浸在对所谓“司法不公”的悲情色彩中,已经没太大必要。更值得一提的是:从“猥亵门”事件一开始,与其说人们矛头的焦点是猥亵行为本身,倒不如说是对林嘉祥酒后狂言的极度愤懑。因为,猥亵只是个人行径,大可视作地痞、流氓唾弃之,这等下作之徒人们并不少见;但是,林嘉祥的叫嚣,飞扬着公权的肆虐,却远非个人事情了——在某种程度上,他的惊世狂言,完全可以认为是对广大公众的集体“猥亵”。道义尚存,启能容他肆意践踏!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看我怎么收拾你们!”……林嘉祥版的“狂言”,已经迅速蹿红网络。其实类似的语录,我们并不陌生:某些达官贵人干了坏事后,不但寡廉鲜耻,还趾高起昂、自鸣得意地报名号。这样的官场怪象,是可忍孰不可忍,自然会激起公伐。在目前权力事实上还缺少有效制约的情况下,民众多少都曾见识过“林大人”式的骄横,如此,许多人的骨髓里都压抑着对“林大人”的不满和愤恨,只是在等待一个适时爆发的机会。如果林嘉祥不口出狂言,这件事情或许掀不起多大的波澜,但“不幸”的是他说了,他戳中了大部分民众的痛楚,成为了众矢之的。
当然,林嘉祥可以把责任推到酒精身上,说是“酒后言行失控”。但酒后“狂言”亦是“真言”啊!林嘉祥自诩为“高官”,言语中充满“霸气”——确切点,应该说是流氓的“痞气”和黑社会的“匪气”。值得追问的是,假如每个人都能从林嘉祥的狂言中感到威胁,并酝酿出一致的怒火,那问题严重在哪里?退一步说,就算这是一起偶发事件,却也是一次民意的爆发和宣泄,折射出民众的普遍苦闷。
近来,官员酒后“狂言”甚至动手打人的事件频频进入公众视线:今年9月19日,四川省剑阁县人事局局长曹正直酒后付账时,因嫌酒太贵,口角中打了卖酒老人两耳光;今年6月8日,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郭仲平酒后驾车撞倒一女子,不但不道歉,还诬蔑受害者是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去年4月27日,福建省漳州市安监局副局长严建国饮酒过量后,侮辱殴打一女子,致其受伤住院;再往前有长沙望城县委书记王武亮酒后驾车被交警制止,竟当着围观的上百名群众口出狂言:“我是县委书记,是一把手,老子不怕!”……这些人事后大多拿酒来为自己开脱,但酒是自己跑到肚子里去的吗?喝了酒就必然会有狂妄言行?真要醉了,还能不忘头上官衔几品,还能叫嚣出一套强盗逻辑?恐怕,醉翁之过不在酒,而在权力啊!
表面上看,这些官员的狂言和动手打人只是一时失态,但实际上酒后吐的真言正是他们现实中的真实反映。他们在平时生活工作中自恃权力、高高在上,根本不把老百姓放在心里,遇事拿钱摆平或以权压人,这种不可一世的习性,显然是日积月累的恶果。一个飞扬跋扈的权力者就是被一种制度性缺失惯坏的。林嘉祥身为党组书记,他竟对受害女童的家长说:“从山东到海南,再到深圳,我是怎么走出来的!”这里,真要问一个大大的“?”了——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管,怎么就如此走样了?我们的官场到底处于怎样的真实生态呢?这才是“猥亵门”事件的题中深意,应该在更高、更广大意义上引起关注。(刘功润 原题:"猥亵门"事件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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