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 于2006年11月13日
河北清河发生6死5伤特大杀人案
作者:男孩 日期:2009-12-30
12月28日清河县发生的特大恶性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杀死6人致伤5人后畏罪自杀,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已初步查明。
据清河县公安局局长吴东林介绍,犯罪嫌疑人陈谦,男,1980年生人,河北省故城县人,现住河北清河企业有限公司,系该公司法人庄荣昌内侄,性格孤僻内向,嫉妒心强,好胜。警方调查后认定,陈谦因家庭琐事认为财产分配不均,导致对其亲戚特别是小姑陈幼民的不满,产生报复杀人心理。
经查,12月27日晚,在河北清河企业有限公司院内,陈谦事先准备好斧头和刀子,23时许先后将庄毅(庄荣昌本家兄弟)、尹献锁(公司司机)杀死,随即又将王业民、刘克花夫妇(公司勤杂人员)杀死。28日凌晨4时许,陈谦又将陈幼民(庄荣昌妻妹)、陈溪溪(陈幼民孙女)杀死。以上6人均系被钝器、锐器致死。
28日8时许,陈谦驾车带单管5连发猎枪及子弹数十发,先窜至清河县滨江住宅小区陈芮涵(陈幼民之女)家中,用斧头将陈芮涵击伤,随后又到清河县顾庄村,用斧头和猎枪将张彦新(陈幼民丈夫)和顾秀君、顾鹏硕、顾天顺等人(张彦新亲戚)不同程度击伤。作案后,陈谦开车到清河县城亿力花园小区,持枪登上小区A坐楼顶。
28日9时01分,清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警。警方迅速赶赴现场,清河县公安局调集100余名警力及武警进行围捕,并通过小区物业关停电梯电源,疏散群众,对路口实行交通管制,武警对犯罪嫌疑人做好处置准备,以避免无辜群众更大伤亡。10时许,陈谦跳楼自杀身亡。
据介绍,庄荣昌系河北清河有限公司法人,今年79岁,原经营绒毛生意,曾被评为“当代中国百名优秀农民企业家”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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