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 于2006年11月13日
红灯区倩影
作者:男孩 日期:2007-07-31
1
当夜幕降临,夕阳最后一抹余辉,湮没在城市霓虹暧昧的光芒中,有那么一群人开始出动。新潮的时装裹着玲珑的躯体,精心修饰过的脸带着娇媚的笑,涌进一处处笙歌飘扬的角落,投进陌生男人的怀中,娇笑、献媚。只为把男人的钞票,揣进自己的怀里。
她们有一个统称,叫“三陪女”。“三陪女”俗称“小姐”,和“二奶”一样,被所谓的“正人君子”、“正义之士”称之为“社会毒瘤”。靠出卖色相、肉体赚取钱财,是生活在社会阴暗角落里的群体。只是,“小姐”连“二奶”都不如。夸张地说一句,在现代社会里,“小姐”几乎是无处不在。
踏入社会这么多年,接触了很多社会各层次的人。曾经,对“小姐”敬而远之。表面不露声色,心底里却认为她们都很低贱、肮脏,根本不屑与她们交往。直至几年前,偶然结识了一位“小姐”,知道了她的故事,我才开始对做这个行业的女子不再排斥。
我偶尔好奇心很重,于是就时不时地带着目的去接触一些“小姐”,了解她们的生活,挖掘并记录红灯下摇曳的倩影们背后的故事。以下人名,皆为化名。
甜,是一个圆脸、大眼睛、皮肤白皙,很文静、害羞的小姑娘。几年前,和朋友去一家餐厅里吃饭,是她和另一个女孩为我们服务。见她乖巧、不多言罗嗦,此后几次去那里吃饭,我们都是喊她来招呼,买单剩的零钱都给了她做小费,慢慢地和她熟悉了。
一个月后又一次去那里吃饭时,她告诉我要辞工走了。问其原因,低头不语。后来,我闲来无事约她和另一个女孩出来喝茶。从和她一起的那个女孩口中知道了她要走的原因,以及她背后的故事。我当时就吃了一惊,因为实在没办法把性格内向、模样清纯如山泉水的她,和印象中涂脂抹粉、无比风骚的“小姐”联系在一起。
甜二十二岁,看上去似乎只有十七、八岁,但却已有近十年做“小姐”的经历。她家在某省的一个贫困山区,是家中的老大。自小被人遗弃,是养父母捡来的女儿。因为贫穷,她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养父赶出家门去打工。由于年纪小,又没什么文化,稀里糊涂地在一个同乡的带领下去了厦门做发廊女工。之后,流窜于福建和海南的几个城市里,在酒吧、夜总会做“小姐”。定期向家里汇钱,从几百到上千,再到上万,养父总是不停地以各种名目向她要钱,但从不过问她在外做些什么。
近十年的时间里,甜数次堕胎,用出卖自己肉体的钱,让养父家在镇上买地盖起了楼房,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小康生活,两弟一妹有学上、有书读。她来广州找餐厅工作,是因为不想再做“小姐”,远离那行,过正常人的生活。之所以辞工要走,是因为养父又向她要两万块钱看病。在餐厅里不到千元的月收入,令她短时间里给不出养父所要的数目,她只能继续去做小姐。
我曾经问过甜:“他们不是你的亲生父母,只把你当摇钱树,你为什么还对他们那么好?”她只轻声地对我说了一句话:“是他们把我养大的……”
2
红,身材瘦小,已经三十多岁了。做了整容手术,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她是那种外表朴实,胆小怕事,几乎没什么脑子的女人。
红来自一个人口大省的偏远山区,也是因为家中贫穷,早早出外打工。自己没什么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沦落为“小姐”。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广州做“小姐”赚了一大笔钱。给家里盖上三座楼房,两个哥哥都娶上了媳妇,自己也存了二十多万金盆洗手,开起了小餐馆。
不幸的是,走上正途的她遇人不淑,在爱情面前狠摔了一个跟头。和一个是马来西亚华侨的男人结了婚,本以为可以过上安逸的日子,却没想到在婚后被对方骗去了她所有的存款,留给她几万块的债务后杳无音信,至今都没办好离婚手续,仍顶着别人媳妇的帽子。
此后,深受打击的她重操旧业。前几年,花钱在蛇头的带领下去香港的红灯区赚钱,不久就被抓遣送回来。第二次、第三次再去,仍是被抓、遣送,好像说是五年内都不可以再去香港。
如今,红依然流窜于这个城市里红灯绿酒之间。只是,青春已不在,时代已不同,同行中多了很多年轻、貌美的竞争对手,她赚得钱比起之前少了很多。但她还是会给家人一些补贴。有几次回老家的时候给我打电话,问我有没有不要的旧衣服,给她带回老家去分给别人。说她们村里还有很多人穷得买不起新衣,不少孩子冬天仍挨冻。
现在的红仍不死心,仍在想方设法地要出外赚钱,不过,目的地从香港变成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
我问红:“想过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吗?”她戏谑地笑着说:“先混呗,混不下去的时候,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生一打女儿出来,让她们全部去做‘小姐’,给老娘赚钱花。”我摇头苦笑。
翠,和红是同乡,三十出头,身材丰润。早年嫁给一个广州男人,而那个男人偏偏是广州及少数贫困人群中的一员,有少许跛脚。婚后,生了个女儿,和婆婆不合。婆婆总说她们母女八字不好,克着她儿子不能发达,对她们母女恶言相向,不给一点好脸色,并软硬兼施逼儿子离婚。
在翠的女儿三岁那年,丈夫听信婆婆的唆摆,为了要发达而离弃了她们。离婚后,前夫经常处于失业状态,偶尔打打零工,每月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没着落。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即便是出去打工,一个月千把块钱的收入,根本不够母女俩的吃住费用。
翠咬咬牙、狠狠心,堕入欢场做了“小姐”。她把远在家乡的老母亲接来广州,租下个小房子照顾女儿,自己与人在别的地方合租,夜晚“上班”赚钱,一个星期去看一次母亲和女儿。
我问翠:“为什么不让母亲和女儿回老家去住?毕竟那里的生活水平低,花销小些,自己也可以不用做“小姐”,找份一千来块工资的正经工作,也一样可以生活得好好。”
她说:“家里的条件太苦,女儿正是读书的年纪,广州是大城市,教育体制要比乡下好很多。我要趁自己还算年轻的时候多赚点钱,供女儿上好的学校读书,把她培养成材,不要她将来像我一样吃没文化的苦头。不把她培养成材,难道将来要她走我的老路去做‘小姐’吗?所以,不管多辛苦,我都忍、都认了……”
3
芬,十八岁,长相一般,但皮肤白皙,身材特丰润。她给我的感觉,闷头闷脑,似乎是脑子缺根筋。也许是她内向,也许是和我不熟悉,她在我面前很拘束,并不多言,有时问两句、甚至三句她才答一句。偶尔,睁大眼睛茫然地紧盯着我看,又偶尔嘣出几句和话题无关的话。
芬是家中的老大,她的父母有着传统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所以她并不得宠。初中没念完就在当地的小镇上打工。后来,满着家人,和一个说喜欢她的男孩来到广州,被男孩带到白云区城乡结合部的发廊做按摩女。有个“老鸨”带着,每天安排她接客,甚至有时一天接七、八个客人,价格在一到三百之间。但钱都是“老鸨”收,从不到她手里,“老鸨”管吃管住。
2006年七月,她有机会离开了那个发廊,在一个同乡姐妹的带领下去夜总会做“小姐”。但“上班”没几天,她自己又跑回了那个发廊找“老鸨”。同乡姐妹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夜总会不好坐台,即使坐上了还要喝酒,很难受,回“老鸨”那里好,不用喝酒,她还包自己吃住。听完此话,我只能摇头苦笑。
倩,二十三岁,生得小巧玲珑,外表温文、乖巧,脸上总是挂着微笑,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女孩。若不知情,根本想不到她是个“小姐”。
她的家也在山区,但生活条件还不至于令她沦落为“小姐”。每当我问她为什么要做那行时,她抿嘴一笑说:为了赚钱呗!她的回答,总让我感觉是应付,她的背后一定有故事。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更加想知道她背后的故事。
两个月后,她终于信任了我,把我当成朋友。有一天和她一起吃饭,她才对我敞开心扉,诉说她的故事。
她以前在成都做美容师,有一个相恋多年的男友,彼此非常恩爱。但她的家人反对,认为那个男孩不是个实在人,不会对她好,不同意他们结婚。
在去年,男孩和几个朋友出去喝酒时,朋友当中有人和别人发生口角。在酒精的刺激下,朋友打电话叫来一帮人,并拉上男孩开车载着他们去追打别人。结果,他们的人当场打死了对方的一个人。虽然男孩没有动手,但毕竟闹出了人命案。男孩恐慌下带着她逃到广州,不久就被抓获,押回去判了八年刑期。
倩一个人来广州做“小姐”,因为这里离家远,没熟人。她做“小姐”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听别人说,一两年后可以花钱为男友减刑。减一年刑期,大概要一至两万。她要攒钱为他减刑,这样,他可以早点出来和她结婚。
我说:“你男友知道你做的这些事吗?要是他知道,他会接受吗?如果你赚了钱也不能为他减刑,你怎么办?”
“他不知道,我也不会让他知道。很多人都说花钱可以减刑的,所以,我要努力赚钱。以后,万一花钱不可以为他减刑,那我就等他八年,把钱留着,等他出来拿这些钱做生意。”看着她坚定的脸,我叹了口气。
前些天,倩找我聊天时告诉我,她上个月去看男友了,天冷了,给他买了新衣服和新鞋子,并留下一些钱,让他在里面的日子好过些。
4
叮,一九八九年岁末出生。小巧玲珑,五官精致。和她在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个小女孩,长得也很漂亮,只是个子矮了点。她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还有个相同点,都是被自己的男朋友从老家带来这里的,男朋友无所事事,靠她们做“小姐”赚钱养活。
我所结识的“小姐”当中,只有叮给我的印象最深,让我对她生出了怜爱之情。她的遭遇,让我愤怒、无奈、心疼。
叮很小的时候,母亲去世,父亲给她找个继母。继母对她不好,父亲偏信继母的话,时常动手打她,不只是巴掌,更多的是皮带、棍子。她说:“我是在爸爸的毒打下长大的。”
我没问她因为什么,第一个继母不在了。父亲又给她找了第二个继母,这个继母给她生了个弟弟,对她还算好,没怎么折腾过她。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有一天半夜醒来,发现亲生父亲正趴在自己身上,她哭着喊着“爸爸,不要这样”,但父亲根本不予理会……
之后,她不但被父亲凌辱,就连自己的堂哥和表哥也对她实施了兽行。忍无可忍的她,离家出走,在沈阳流浪,认识了另外两个女孩。2006年初,又认识了一个很帅气的男孩,他们一起来到了广州,让她跟着同乡去做“小姐”。
也许是因为水土的原因,也许是因正值青春期,她的脸上长了一些痘痘,不太容易被客人看中,赚钱不多。男友不但鼓励她多跟客人“出街”,还时常动手打她,都是打在身上不打脸。但有一次,却把她的半边脸和嘴唇都打肿了。
我劝她离开那个男孩,她说:“我能去哪里?他说了,要是我敢离开他,就废了我这个人。再说,我也心软舍不得,从小到大,没有人比他对我好。虽然他总是打我,但打完之后也总是悔恨,为我做饭,抱着我、哭着喊‘媳妇,你原谅我吧!’。甚至跪下求我原谅他的冲动。”说到这里,她笑了。“不过,我每次原谅他之后,过不了几天,他一不高兴还是打我……”她的眼中含泪,脸上,充满忧伤。
我告诉她,假如需要我帮什么忙,尽管给我电话,能帮得上的我一定帮。在一天夜里凌晨四点多,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哭着说男友又打她了,差点把她掐死。她已经离开了出租屋,无处可去,身上也只有几块零钱。我让她打车过来我家,自己在街口等她,为她付车费。
接到她之后,看着她满脸的泪痕,和脖子上的瘀伤,我的心很酸。对她说:“以后不要再回那个男孩身边了,不要心软了,也不要和他身边的其他人联系,就在我家住着吧。我虽然养不起你,但我有饭吃,也绝不会让你饿肚子。休息几天,找份正经的工作上班,你年纪还小,攒点钱后学一技之长,远离‘小姐’这个行业。”
她流着泪点头。我以为,她会听我的话重新开始生活。没想到第二天,她收到男友的道歉、信誓旦旦的保证以后不再打她的信息后,再次回到了他身边。给我发来手机短信:“玉姐,对不起!他向我发誓以后不再打我,我还是回去算了,不想给你添麻烦,我就是个没用、也没有未来的人,别为我操心了,谢谢你!”看着手机屏幕上没有标点符号,和有几个错别字的字句,我无语……
后来,在我生日的时候见到叮。她说最近没上到班,已经连吃饭钱都没了。我递给她一百块钱,让她先用着。喝了几杯酒后,她哭着告诉我她怀孕了,没钱堕胎,也不能再“上班”赚钱,男友抛弃了她,和另一个也是做“小姐”的漂亮女孩去了深圳。我问她有什么打算,她狠狠吸了口烟,吐出一个大烟圈,一脸哀伤、茫然:“不知道……”
我说:“去医院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吧!”之后,我并没有接到她的电话。两个星期后,我联系到她,得知她已经做了人流,欠了同乡姐妹两三千块钱的债。她说,父亲从弟弟那里知道了她的电话号码,打电话问她要几千块钱,身子好了还要去夜总会上班,先把债还了再说。
此后几个月里,她没和我联系过。2007年春节前,她从老家给我发来短信息。3月,她在短信里告诉我,和那个曾经抛弃她的男友一起又来了广州,继续在夜总会上班。我没有见她,路是她自己选的,我无能为力,只能送上在她们看来是廉价的祝福。
5
豆和娇,是叮的同乡。俩人年纪都在二十岁左右,和叮一样,是属于小巧玲珑的那种女孩。她们三人的还有个共同点,手臂上布满烟头烫过的伤疤。我不知道,那些伤疤下掩盖着小小年纪的她们怎样的伤悲,只知道每当看到它们我心会发寒。
豆憨实,娇精灵。和她们说起自己的职业,她们都显得落落大方,脸上都没有那种难堪和羞涩。或许是她们已经习惯了,又或许在她们心里,这是个正当行业,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吧。
她们和我聊天的时候,喜欢说我老公怎样怎样。她们口中的老公,就是她们的男友,也是把她们从老家带来广州让她们做“小姐”的人。
当初,四个人一同南下,首先到了东莞,在一家夜总会上班,住在有专人看管的集体宿舍里。每人每月要交给“公司”三千五百块钱的住宿费,四个人一个月下来光住宿费就是一万五,饭钱另计,行动也并不自由。“公司”里和宿舍门口,都有牛高马大的内保巡逻、看守。
上当的他们,在三个月后找了个机会,仍下所有的行李,穿着拖鞋打了部车逃离东莞来到广州,在同乡的家里落脚。豆和娇在同乡大姐的带领下继续去夜总会上班,随后各自租房和男友同住。
豆和叮一样,经常被自己的男友打骂。在她右边的额头上,靠近头发处有一条缝了六针的伤疤,那是男友的杰作。2006年八月,豆怀孕了。由于妊娠反应得的太厉害,她没办法去上班,也没钱堕胎。
知情人告诉我,豆的男友准备带她回老家,表面上说老家去医院便宜,带她回去堕胎,实际上是要把她抛弃,再带另外的女孩过来。那男孩带她过来的目的就是为自己赚钱,当她赚不了钱的时候,对他已毫无用处,自然就会把她抛弃,另觅新目标。
后来,豆被带回了老家。两个月后,我听说堕完胎的她不知为什么没被男友抛弃,又在他的带领下来了广州,继续做“小姐”。
娇很漂亮,但不能喝酒,她们都笑称她是“三杯倒”。上班的时候,由于模样长得好看、精灵,很多客人喜欢。但经常是坐下不久,被客人发现她不能喝酒后,就会被退出来。也许是因为她嘴巴甜,即使被退,大多时候也能拿到两百块钱的小费。据说,她们正常情况下的小费是三百,只拿两百的话,不用交五十块钱的“台费”给“妈咪”。
娇比起叮和豆,算是幸运的,没怎么挨男友的打。这大概是因为她人长得漂亮,运气也好,赚钱也比她们俩多,男友对她自然格外的好,包揽所有的家务,里里外外都收拾得妥妥当当,以至于她提起男友时,总是一脸幸福的笑容。
在豆走后不久,娇也怀孕了。我那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满脸可惜的神色抓着我的手臂告诉我:“已经堕了胎,玉姐,医生说,我流掉的是个双胞胎,很可惜,我都后悔了,但没办法,唉!”
我说:“你和男友的感情那么好,为什么不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呢?”
“不行啊!我还小,今年才十九岁,我们都没钱,这么早结婚生孩子,拿什么养活啊?”
“那你们的家人知道你们俩在一起的事吗?”
“知道,我老公他妈对我很好,这次堕胎打电话告诉她了,她可心疼我了,叮嘱我老公好好照顾我呢,说实在不行的话,让我回老家去养身子。”
“你老公的妈妈,你自己的家人,知道你们在这边做什么吗?”
“不知道,这事怎么能让家人知道?要让他们知道那还得了啊?我们告诉他们在这边上班打工的。”
娇还告诉我,以后赚了钱,会和男友回老家结婚,好好过日子。
对叮、豆和娇的男友,我不得不说句“佩服”。我不知道他们用怎样的手段,令她们对自己那么死心塌地,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赚钱给自己花。也不知道娇的男友,是否真的那么大方,将来守承诺地娶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女子为妻。对于她们,我只能送上两个字:祝福。
6
菲,身高一米六八左右。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是个大学毕业生,不但有一身好舞艺,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她身材很好,又懂得打扮,是那种十分风骚、妖艳,生理正常的男人看见就想跟她上床的女子。
菲的出身,并不十分微寒。初来广州时,跟一个三流舞蹈团在酒吧做表演。舞蹈团解散之后,她开始做“小姐”,只因做“小姐”赚钱快而多。
能歌、善舞、酒量好,有这样的优势,菲到哪个夜总会上班,总能做上“红牌”。据知情人说,“红牌”的小费最低限度是五百块钱,跟客人“出街”的话,三千是最低的价格。一两个晚上,就能赚回别人一个月的薪水,这也就难怪菲虽有大学文凭,却仍选择做“小姐”了。
菲是个聪明的女子,手里有不少固定的客人,但她从不会为哪个男人只守在家里,做一只金丝雀。她说:“那些男人喜欢我的原因我知道,他们一开始会对我好,给我钱花,但当新鲜感消失后厌倦了我,即使他有很多钱,我想再花他一分都很难。所以,我不会让任何一个男人困住我的身。需要我的时候我会出现,完事拿钱走人。我不管他,他也休想管束我。”
短短几年下来,菲已经在天河的高尚住宅区,以万余元一平方的价格买下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手里也抓着一笔数目不小的存款。按理说,她是时候该收山转行了,但如今的她依然做着这个行业。这也许是她给自己订的目标,仍未达到吧。
Cat,我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她虽是个泰越混血儿,但皮肤白皙,有着一副魔鬼身材。会说越南语、泰语、英语、粤语,普通话却是一点也不懂。她的母亲是越南人,父亲是泰国人。在越南出生不久后,随父母亲回到泰国。在泰国生活了十年,父母离异,她又随母亲回到越南。
Cat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一个在越南做生意的巴西男人,并生下一个儿子。儿子三岁那年,丈夫出车祸死亡。远在巴西的公婆来到越南,带走了丈夫的骨灰,也带走了她的儿子。她从生活安逸的少妇,变成了一无所有的寡妇。后来,她花了一笔钱,在别人的带领下去了澳门的某个赌场做“小姐”。
在澳门的几年时间里,她又学会了讲一口流利的粤语。由于她自身烂赌,几年里并未攒下钱。曾经去过新加坡做“小姐”,被抓驱逐出境,五年内拒绝其再踏入新加坡境内。她又回到澳门,在欠下一笔赌债后从澳门逃到了江门,又从江门来到广州,去夜总会里继续做“小姐”。
Cat贪杯,没事的时候,或是上班没喝醉,下班回到家就会自己喝上两杯伏特加。兴起时打开音乐,吃摇头丸狂舞,把自己弄到筋疲力尽后入睡。
她对我说:“两年前去巴西看过儿子,他今年已经九岁了,很可爱。每个星期和我通一次电话,总说想我,问我为什么不和他一起生活。我做这行,就是为了赚钱后把儿子要回来。只是,我自己不争气,这几年赚的钱都输了。我原本不会赌钱,在澳门的时候他们教我赌、带我赌,慢慢的……唉!现在好了,在广州没有赌场,我可以安心赚钱了。希望明年,可以再去巴西看看儿子。”
她拿出随身携带的儿子的照片给我看。看着照片上那个很帅,一脸天真、可爱扮鬼脸的小男孩,我送给面带笑容的她一个微笑。
7
丹,也是一位来自北方少数民族姑娘。二十出头,一米七零的身高。一部崭新的黑色本田,是她的代步工具。她气质优雅,着装打扮用的都是名牌。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豪门的大家闺秀。
丹是个幸运的女子,在广州初入行做“小姐”时认识了一个港商。那个男人对她很好,给她在番禺买了一套房子,请了个保姆照顾她的起居饮食,并供她读书学习。由于居住的小区出入不便,男人让她考取驾照后,又给她买了部本田小轿车。
一个外来女子,已有房、有车、有人每月给一定数目的钱来养活着,过上了贵族生活,她完全可以不用再往来于红灯区卖笑赚钱,但在某个夜总会里,总时不时地能见到她的身影。
我问丹:“你已经什么都不缺,没必要再去那种地方上班,干嘛还去?”
“好玩呗!”她笑嘻嘻地回答我。
一位和她相熟的女子告诉我,丹通常在男人不在的时候,驾车出来市区,把车停在夜总会的停车场,进去夜总会坐台。下了台,再悄悄地溜进停车场驾车回家。遇上年轻、帅气又好玩的客人,她还可以不要小费呢。假如哪天被客人灌酒灌多了,她就会不要小费提前跑回家睡觉去。偶尔,她会去其他的夜总会开房消费,喊来英俊的男经理陪她喝酒玩乐。甚至,还会给他们小费。
我想,丹之所以这么做,应该是她的生活实在太无聊,内心实在太空虚了吧!
玲,小小年纪辍学出来打工。她身材高挑,长相漂亮,只是眼睛有少许斜视。十七岁开始,被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包养,终日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后来,男人不在的时候,她干脆和同乡的姐妹去夜总会坐台。
我听说,玲的出身寒微,但不知道她到底有着怎样的家庭状况,和家人的关系如何。每当问起这些,她总是只字不言,一脸的厌恶加少许恼怒。
最初,玲只是偶尔去一下。慢慢地,变成了只要男人不在她就去上班。她所赚的钱,并不是寄回老家帮补家用,而是用来自己吃喝玩乐。
一年以后,玲还在做“小姐”。她经常是晚上在夜总会坐台,下班后不跟客人出街的话,又在一个“妈咪”的带领下,一群人去开通宵的场子找“鸭子”玩乐。她们去的地方还算高档,那里的“鸭子”素质高,小费是五百。一群女人,上半夜在男人的怀里忍辱、卖笑,得到三百块钱后,下半夜却倒贴两百,买英俊男人的笑和温柔的陪侍。心情不好,还可以在他们身上发泄,凌辱他们。
玲和丹互不相识,同是被人包养,她却没有丹那么幸运,有自己的房子、车子。但她们俩有个共同点。看上哪个夜总会里帅气的男经理,就去那人所在的夜总会自己花钱买酒,让人家陪伴自己。高兴的时候,离开时甩给人家一到三百块钱的小费。
我不知道,玲的生活目标是什么,这样的生活她能过多久。当有朝一日,年老色衰时,她又会怎样?是否会为今天的所为而后悔呢?
8
莲,长相漂亮,身材很火爆,并能猜善饮。她父亲在煤矿打工,遇矿难丧生。煤矿老板失踪,赔偿无从索要。她从美容师转做小姐的目的,就是让弟弟到城市里读书、考大学,自己和母亲能彻底离开那个山路崎岖还没通车的山村,到城里、起码镇上去生活。
也许是因为在大城市待久了,莲的身上看不出农村姑娘的土气,穿着、打扮时尚而得体,用“身光颈亮”来形容,并不为过。看她衣着光鲜,但住的却是很简陋,在城中村一条小巷子里一栋楼的楼顶,一间十多平方的石棉瓦房顶的屋子。屋里只有一张旧的的席梦思床,一个简易布衣柜,一张小木桌上放着台电视机。只能站下一个人的小厨房里,摆着几样厨具。除了衣柜和锅碗,其他都是房东的,她吃的也很节省,每天自己买菜做饭。
莲说:“上班时穿衣、打扮是门面,穿好的衣服,用好的化妆品,有品位的客人见了,会觉得我有品位,小费也会给的高些。我一身衣服一千多块,他就会不好意思仍给我两三百的小费。即使没品位的客人见了,会觉得整洁、大方,容易选上自己。”
正和莲聊天的时候,她的电话铃响。接完电话,她嘟囔着骂了一句:“真他妈的烦人!”
“怎么了?”我不解的问。
“一个朋友,说想我了,问我在不在家。妈的,想我?说得好听,还不是想和我上床了。每次都不给我钱,还得随叫随到,经常让我请他吃饭,借过我五千块钱,说一个星期还,快半年了都没还,现在提都不提。”
“你喜欢这个男人?”
“喜欢个鸟啊!”
“那你为什么跟他在一起?为什么不让他换钱?”
“你以为我甘愿和他在一起啊,从不给我一分钱,他是做警察的,我能叫他还钱吗?”
“那你们是在夜总会认识的?”
“嗯,坐过他一次台,别人给的小费。我有一次在公司遇上检查被抓,碰巧抓我的人是他。认识他之后也有点好处的,他们有行动的时候,他会给我发信息,我就不去上班。”
“呵呵,没想过不做这行吗?”
“当然有,但现在不是时候,等我攒够在老家县城买房子的钱,还有弟弟上大学的学费,就洗手不干了,回去做点小生意,找个男人嫁了,陪母亲好好过日子,再也不来广州了。”
“祝你好运!”我起身告辞。
“谢谢!有空出来喝茶,我请你。”
我留给她一个微笑,转身离去。
评论: 2 | 引用: 0 | 查看次数: 3532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