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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 于2006年11月13日


少女在派出所遭猥亵续:嫌疑人被逮捕

三明沙县公安局凤岗派出所里发生猥亵少女的事件。昨天,沙县公安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该案的调查处理情况:目前已基本查明案情,犯罪嫌疑人傅明毅已批捕在押,沙县公安局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猥亵强奸女嫌疑人

  巡逻队员被逮捕

  沙县公安局通报称,6月30日凌晨1时许,沙县公安局凤岗派出所发生了一起社区巡逻队员强奸猥亵妇女案件。值班民警在受理违法嫌疑人陈某某(女)、邱某某(女)、张某某(男)偷窃案件时,交由巡逻队员傅明毅通过派出所监控探头看管3名嫌疑人,傅明毅乘机对其中2名女孩进行猥亵,并强奸了陈某某,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7月1日涉案人傅明毅被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7日报请检察院批捕,7月14日被正式逮捕。

  主办民警被清退

  局长政委作检查

  案件发生后,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纪承,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华,市委常委、沙县县委书记池秋娜等多次过问,要求尽快查明事实,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沙县县委还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处理意见。

  7月10日晚,沙县公安局再次召开党委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一是给予案件主办民警林原丰行政降级处分,清退出公安机关;二是给予带班领导中队长张道银行政撤职处分;三是将所长黄腾培调离凤岗派出所,并报请县委给予记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四是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向沙县县委、三明市公安局党委作深刻检查。

  规范警务机制

  清理整顿巡逻队员

  目前,三明市公安局与沙县公安局已采取七条措施进行整顿:一是对凤岗派出所进行一次严肃的整治;二是针对派出所运行机制问题进行改革,规范派出所警务机制;三是理顺民警职责,对现有民警进行梳理,明确相关职务对应的职责和权利,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四是对派出所现有的巡逻队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五是对派出所实施警务改革期间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对照派出所有关规范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不规范行为,健全制度,消除隐患;七是主动将案情通报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提请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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