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 于2006年11月13日
如何记录听课笔记——听课记录
作者:男孩 日期:2009-10-10
听课时,要从六个方面动手:
第一,划步骤,即记录全课教学环节。如复习旧课导入新课,导入新课后的预备知识,按照几个层次逐层讲授新课,总结全课,提高升华或交代规律等。
第二,抓转换。就是记录教学环节与环节之间的转折和衔接。这种转换,既有对前面讲课内容的小结,又有对下面要讲内容的启发和开端。因此,教学环节转换时,教师关键性的话,要记上一两句,千万不能放过。
第三,加备注。就是对课堂教学中教师语言以外而又有记录必要的东西,用加备注的方式记载下来。如教师使用教具,进行演示、实验、板书,学生活动次数、回答问题、提出问题、学生听课反应等。
第四,记时间。听课过程中,对教师主要教学步骤,各用了多少时间,要计算记录,以考察教学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突出重点。
第五,勤评点。听课过程中,对讲课教师的教学步骤环节,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学生反应等,听课者要及时进行思考、整理,迅速作出反应,用随堂短评形式记录下来,从教育教学理论角度,对讲课教师的做法或加以肯定或提出建议,或进行理论上的总结。
第六,录板书。一堂课结束时,一个完整的板书也就出来了。如认为板书设计有可取之处,可在最后将板书主要内容、形式记载下来。
听课不能为了记录而记录,听课教师不是“摄像机”,不可能也没必要对整个教学活动过程作一番摄录;也不可能像专业速记那样,一字不漏地记录,而应讲究听课技巧,记录时做到有所选择,要学会“去粗存精”, 让自己真正从听课中受益。 听课笔记也不能是“八股”和“教条”,其记录也未必要面面俱到,洋洋洒洒。其实,听课跟授课一样,听课者要有独特的观察能力、欣赏能力、鉴别能力、领悟能力、评判能力,要能够把听课时的所听、所看变成自己的所感、所悟。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写听课笔记呢?
记录精妙之处
有位哲人曾说,世上最聪明的人是那些善于发现别人长处,并能学习别人长处,最终使其变为自己的长处的人。我们听课就是抱着学习的目的而去的,因此对于课堂教学过程的精妙之处,我们一定要把它记录下来,比如,课堂中出现的一些精彩的教学片段,教者灵活驾驭课堂教学之巧妙处,善于诱导启发思维之经典处,学生积极动脑智慧闪现之精彩处,善于探究触类旁通之关键处,或一个巧妙的引入过度承转,一段独具匠心的留白,甚至是一句实用的话,一个贴切的词语等等,都应重点记录。至于师生那些最寻常、最直接的活动和对话可略记。如果我们在听课时能积极调动自己敏锐的眼光,善于去发现别人课堂上的每一点闪光之处,课后慢慢品味,细细揣摩,再将其拿到自己的课堂上去实践印证,这样久而久之,自然就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记录不足之处
听课时要带着批判和审视的目光,无论多么资深的教师,准备得多么充分,教学过程中也难免会有疏漏失误之处,也一定会有“败笔”,有不足之处,我们应当将其记录下来,课后回顾、梳理和剖析这些“败笔”之处,静下心来认真思忖: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的课堂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以后在实践中针对这一问题应该怎样去做?吸取教训,重新思考作设计,以便以后自己在教学时得以改进和提高。以此为鉴,也可以使我们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犯或不犯同类错误,减少失误,提高教学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在前人失败的肩膀上去获取成功。
记录疑问之处
“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对别人的授课,自己持不同看法的地方,用问号标记出来,用以反思、商榷和询问。比如:这个问题有必要问吗?能否这样处理教材?还有比这更好的处理办法吗?如果执教者的这节课让我来讲应如何做?我以前怎么没这样想过呢?尤其是对于自己与执教者有不同的思考、不一样的环节设计时,更该记录。同时最好也写下自己在以前的课堂中是如何处理这个环节以及这样处理的原因。课后再将执教者的教法与自己的构思进行比较,这样既可以避免以局外人的身份去挑剔别人,看不到讲课教师的长处,不理解执教者的良苦用心,又可以避免无原则地认同讲课教师的设计,看不到执教者思路、方法的不足。
记录感悟之处
在听课过程中,听课教师往往会因为一些特殊场景或一些偶发事件而产生瞬间灵感,激活其思维,使其产生联想和想象,但这些“智慧的火花”若不及时去捕捉并记录下来,就会因时过境迁而烟消云散。因此,听课者在听课的过程中要随时记下当时感想、感悟和收获,这不仅利于课后评课、交流,更有利于为进行自主反思提供鲜活的素材,同时也为日后写文章积累第一手资料。当然,听课时的感悟并不能立即在听课时成文,这时我们只需要写几个关键词即可,课后可根据关键词进行相关整理。
及时撰写听课反思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听课不思考等于没有听,如果光看课堂上的表面现象而不去弄清教者的设计意图,一味进行“鹦鹉学舌”式的机械模仿,甚而可能会带来负面效应。我们听课的目的是为了借其所长为我所用,见其所短为我所鉴。因此,每次听过课后都应该对听课内容进行及时的反思。
评论: 0 | 引用: 0 | 查看次数: 2381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