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 于2006年11月13日
春运服务手册之: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作者:男孩 日期:2012-01-03
各车站均设置了旅客临时身份证明制证点
办理时,须提供下列证件之一,提供其身份证号码并携带一寸照片一张。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临时身份证明不能代办,申请制证人必须为乘车人本人。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用。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临时证件时效:
1.仅限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坐火车时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
2.仅限制证当日乘坐所载车次使用有效(时效1天)。
3.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可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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